提要:刚满月的小清险些丧命,和“特级月嫂”的服务有无关系?
2008年3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市首例月嫂被诉人身损害赔偿案。原来,双胞胎老大小清满月当天,被父母请来的“特级”月嫂放在沙发上喂奶,却发生呛奶引发呼吸衰竭,小清险些丧命。随后,小清家人将月嫂廉春兰(化名)和她所在的北京爱宝宝劳务服务中心一起告上法庭。
“不该相信所谓特级”
小清的父亲刘然(化名)和姥姥早早就坐在海淀法院49法庭的原告席等待开庭。据刘然讲述,2007年9月7日,其妻子生下了一对双胞胎。为了让劳累一个月的妻子和岳母稍作休息,孩子满月当天,他从北京爱宝宝公司请来了特级月嫂廉女士帮助照顾家里的婴儿。廉女士来到家里后,孩子的姥姥、奶奶利用一下午的时间,告诉她喂养孩子的方法、注意事项。当晚11点左右,廉女士开始给双胞胎老大喂奶,孩子吃完奶一会儿突然出现呛奶症状,并且浑身发紫以致窒息,刘先生立刻拨打120将孩子送到医院抢救,后经北京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的连续抢救才保住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