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
依法办事 第三姓被视为无效
记者来到了金堂县公安局办证服务中心。听说又是李师傅的事情,服务中心的郭副主任也表示十分无奈,“为这事,他已经来过许多回了,我们也想帮他,但规定是一定要执行的。”郭副主任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新生儿上户是必须跟随生父生母姓,除非是生父生母过世,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随养父养母姓,“我们也曾劝说他让孩子跟随生父母姓,告诉他这样并不会影响一家人的关系。可老人一直坚持自己的意见,所以才导致孩子一直上不了户。”
针对郭提到的相关规定,记者随后联系到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户籍科,一位姓季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了这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其中并没有明确可以跟随第三姓,因此在办理上户中,新生儿应该以父姓和母姓为准,第三姓则视为无效。”










